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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法师有如此良言告诫我们:“人生的一切行为都会成为自己内心不可磨灭的记忆,而自己的良心终是判断善恶的最高法庭!”托·富勒对此说作了进一步补充,“良心的法则永远不会休庭”
5、离家太远会忘记故乡,杀人太多会忘掉自己
/> 听蟋蟀唱歌 听蟋蟀唱歌久了,在儿时的乡间听蟋蟀唱歌是件赏心悦耳的事情
今日读古清生的《紫铜火锅》里有这样的句子:人生有四大快事:涮铜火锅;睡稻草床;打玛瑙麻将;听蟋蟀唱歌
涮铜火锅似乎没有必要,睡稻草床不敢苟同,至于打玛瑙麻将似乎也不是我等能享受的
但听蟋蟀唱歌倒是早已领受,这人生一大快事居然在童年时代就已经享受了
真是快哉! 草间,屋角,田头砖缝,凡是你能想到的地方我想蟋蟀都可以驻扎
除非是热得它承受不了,或者冷得它无法动弹,蟋蟀的歌唱都是不遗余力的
因此我敬佩过这些不要出场费的歌唱家,现在的明星出来吼两嗓子,没有足够的钞飘你是无法让他们开口的,唯有蟋蟀还保持着民间本色,没有被时代的污浊所浸染
这也是算我等一件幸事了
不然听蟋蟀唱歌的话都要看它高兴不高兴了
以前在乡下玩的东西有限
看过鸡打架,两只鸡剑拔弩张的打,观者图一种热烈
但是往往看到两只鸡斗得脸红脖子粗,冠子上沾满淋漓的血时,心中突然觉得一种隐痛
觉得我们的快乐都是建立在鸡的角斗胜败上
这让我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我们无疑把鸡当成了角斗士,任何一个“角斗士”牺牲了,我想是没有多少人愿意流下一滴半滴眼泪以显示自己的恻隐之心的,因为在人类的意识里它哔竟是鸡
记得一次我家的一只白公鸡非常善斗,据说长疙瘩冠子(鸡冠像一个肉瘤)的鸡都善斗
那次的打斗是在我家的鸡和邻居的大黄公鸡之间
黄公鸡个头大,开始我家的白鸡自然就落于下风
但是这白鸡不服输,看着败了但是看黄鸡转身凯旋归去时它又回转来,猛啄黄鸡
反反复复如此数次把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看来鸡也有玩命的
最后筋疲力尽的情况下黄鸡显然承认败了,任凭白鸡啄它,它总是低着头
而白鸡疙瘩上的血干了又结成血痂,但是一会又流下新的血来,那次我觉得鸡的善斗倒显示了人的残忍来,鸡血仿佛流自我心上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看鸡打架
但是玩什么呢?后来邻居家的那个孩子发现了可以斗蟋蟀,而且说给我晚上还可以叫它给我们唱歌呢
这种好事轻易找不到
据说我们的爱好古已有之,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明宣德皇帝自幼酷爱斗蟋蟀,即位后命朝臣供奉上等的蟋蟀上京,地方官为了讨好皇帝,便给百姓加重捕蟋蟀的任务,这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导致官府逼迫一平民几乎家破人亡
蟋蟀得御女车宠幸是其幸,但是给老百姓的却是不幸,虫子之过乎?当时小没有去妄揣
只是觉得它哔竟只是虫子
没有人来宠幸它,它选择自然照样活得欢快自在
找到玩的东西自然要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
于是放学后我们把墙根,屋角的瓦砾翻遍
有时还会被潜藏在暗处的阴蚂蚁(一种黑色的蚂蚁,爱咬人
)叮上几嘴,但是这仍然不能打消我捉一只善斗蟋蟀的念头,因为邻居家的那个男孩随时在我跟前炫耀他那只善斗的,打遍全村无敌手的蟋蟀
我捉去的不是残废了,就是牺牲了
让我痛心之余往往要花更多时间去捕捉蟋蟀
我把捕捉的范围扩展到田野,以至于到田里薅一把草我都会循着虫鸣声钻进玉米地或者红苕地里
但是不管我是怎么的不遗余力,但是最终和邻居的蟋蟀斗上几个回合就要败下阵来,生性有点好强的我似乎不信这个邪
只觉得邻居的那个蟋蟀也没有什么特别嘛,但是怎么我的蟋蟀总是落败呢?这黑不溜秋的小东西让的懊恼延续了好长时间
觉得放学以后的天空都是灰暗的
直到邻居男孩的母亲觉得他要再这样下去
一定会像那宣德皇帝一样的玩物丧志,于是一怒之下把蟋蟀丢给了觑视蟋蟀很久的大公鸡
于是邻居男孩哭了一天,一星期没了笑容
他说你看,蟋蟀再不能给我唱歌了,我说可以再捉的嘛!但是遭到了他的一顿抢白:“你以为一只好蟋蟀是这么好捉的,再没有一只蟋蟀能代替它了,也没有任何一只能比它更会唱歌,看来没有蟋蟀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苍白
于是我俩一直预谋把他家的那只公鸡暗杀掉
但是由于他的母亲在前警告过,我俩也只能仇视的看着公鸡跑进跑出而无可奈何
我俩寻找下一只蟋蟀的时间一直到了深秋
各种虫鸣已经非常稀少的时候
后来读到《诗经·七月》篇里面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方知这蟋蟀也怕冷的
于是把寻找的目光盯紧墙角
但是蟋蟀这时像一位特工不会轻易露行迹了,我搬不动那些沉重的家具,于是只好老老实实的听它们冬天来临前的鸣唱
这时方觉凉意从脖颈直贯进五脏六腑,于是我像蟋蟀一样把被角掖紧
没有蟋蟀的日子尤其的漫长,把整个冬天置入一种无声的空白里,于是我希望蟋蟀赶快出现
梦里依然荡漾着虫鸣
柳琴古筝,有流水之韵的铜琵琶声经常把梦境装扮得似真似幻
蟋蟀的声音已经填充了梦里的空白
十三、这年青密斯的眼光的魅力能使人们在精神深处遽然开出一种奇香异毒的黑花这便是人们所说的爱
搬进新居,自是喜气充盈了一片小小天地